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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3/8 来源: 阅读次数: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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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的规定,现对2015年各月份的税(费)申报期限予以明确: 月份纳税(费)申报期限 1月1月19日 2月2月16日 3月3月16日 4月4月20日 5月5月18日 6月6月15日 7月 7月15日 8月8月17日 9月9月15日 10月10月22日 11月11月16日 12月12月15日 |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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