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控设备销售开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税控设备销售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控设备销售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其中,一般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已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分初次和非初次缴纳。 执行时间是自2011年12月1日起。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