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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一) |
| 发布时间:2016/6/27 来源: 阅读次数: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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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基本情况
A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为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7964万元。企业主要经营:钢铁冶炼、钢铁轧制、机械加工、冶金铸造、机械设备修理、修配,开展技术合作、来料加工。
主要关联企业: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JT钢铁有限公司、BX钢铁有限公司。
图A-7
A钢铁有限公司下设四家分厂:中型轧钢铁生产企业:将购入的钢坯生产轧制为各种类型的棒材;石灰厂:加工生产石灰并全部销售给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为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运输、存储原料服务;球团厂:接受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球团。
2.对象确定
主要运用行业税负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公司2007年增值税税负为0,远远低于全省预警下限(见表A-30)。
表A-30
2007年实缴税负全国平均税负全国预警下限全省平均税负全省预警下限03.77%2.29%2.7%2.5%
(2)同时,在某钢铁联合体内的五家企业之中,税负率又最低,在增值税上存在疑问和隐患(见表A-31)。
表A-31
单位名称入库增值税(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税负(%)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25941539538.18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865113671644.29A钢铁有限公司16117620.00JT钢铁有限公司36562692971.36BX钢铁有限公司7531880210.40
(3)企业2005年、2006年盈利能力连续上升,但在2007年突然大幅度下降。特别是2007年在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14%的情况下,而应纳所得税减幅达53%,明显不配比,可能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见表A-32)。
表A-32
项目2005年2006年2007年销售(营业)收入537387432075017698296449855876销售(营业)成本497194996771671783726135343812利润总额127644669206025961-27243531实际应缴所得税392526743382366515878931销售收入变动率52%40%-14%销售成本变动率47%44%-14%应缴所得税变动率3793%-14%-53%
(4)关联关系分析。该钢铁企业作为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下属四家子公司之一,形成某钢铁联合体内部关联企业,彼此间存在着大量关联交易,存在转让定价的操作空间,可能对企业的税收带来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经分局批准,将该公司确立为评估对象。
3.评估分析
(1)指标选择与分析
①对企业产品增值空间的测算分析,推测企业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人员以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空间分析作为纳税评估切入点,通过测算企业主要产品的增值额,推算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
表A-33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表(税源分析收集资料)
产品品种数量(万吨)平均单价(元)金额(万元)销售钢材122.193287.59401712.94其中:棒材、板材62.843417.98214785.70线材55.813295.57183931.09对外销售钢坯29.443101.5391309.12关联销售钢坯3.932867.7111270.12关联销售石灰8.30450.003734.93关联加工球团107.53260.7728041.14合计327.201672.5854726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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