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专家问答  
      财务按税务征管或12366答疑操作后被处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489
     
    税法的复杂、多变、法律层次低是每个纳税人都有体会的,且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违反税法而被处罚,财务会计是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事项办理人,面对纳税中的疑难问题,经常需要咨询专家、税收征管员等,现在国家税务机关开通的12366咨询答疑,的确给纳税人提供了方便,但是,假如有财务人员按照12366 的答疑操作后被税务征管部门、稽查部门处罚后该怎么办,下面的一个讨论我觉得很有意义,粘贴下来供大家参考或者进一步研讨。1楼、容易走火的枪      请高手指点:关于12366的答复的法律效应。企业财务人员在咨询12366后,或者征管员的口头答复,按照答复进行相关财税处理,如果因12366或征管员答复错误,并遭到税务部门的处罚.请问:1.企业向谁去申诉呢2.企业可以根据他们当初口头的答复向税务机关{甚至法院}申辩吗?3.如果12366的咨询结果仅供参考,他们的答复对纳税人没有法律效应,那还有必要设置吗?4.如果他们的答复没有法律效应,那么我们纳税人有什么方式可以方便、快捷的寻求具有法律效应的税务援助呢? 2楼、hbds88           税收咨询只能作参考,执行时还是就以文件为准。3楼、zhcbbs         中国税法没有对税务人员的咨询解答的法律效力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与税务人员口头交流,纳税获取的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税务人员的口头表示只能是一种建议,对税务局本身不具有约束性。美国联邦税务局能够应纳税人申请发放信函裁定,纳税人只需递交申请书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注意是收费服务),联邦税务局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信函裁定,这种裁定就对税务机关就具有约束力。建议中国的税务机关应该学习一下。4楼、张颖税律         在美国,因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项法律行为,且因为税法的复杂性,因此一般都委托税务律师申报,并与税务律师签署风险承担责任约定,而我国目前普遍没有这种风险意识。5楼、与法同行           仅作参考,不具法律作用。处理时应酌情考虑!6楼、容易走火的枪         12366税务咨询台是税务机关设立的??还是民间私营公司设立的?既然是税务机关设立代表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那么解答的内容就没有法律效应吗?!7楼、与法同行         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示范、倡导、咨询、建议、训导等性质的行为。在我国学术界及司法实践当中普遍认同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观点。其基本理论根据是行政指导本质上是一种非具体行政行为,承受行政指导的行政相对人是否接受指导取决于其自愿,而不是行政权固有的命令与服从的强制性。相对人即使违反行政指导行为,也不会给其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是,这种观点及其理论基础在实践及法理两个方面都存在着漏洞。……税官燕子我们在检查中经常能遇到纳税人类似原因导致少缴税款的行为:如:某税务朋友的“税收筹划”、地税网站的“答疑”、征管人员的“默许”等等。因以上原因一般很难留下“因税务机关原因”的证据,所以处理时一般上不了台面。张应税律谢谢税官燕子,即使纳税人取得证据,也不能与税法相抵触,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处罚时酌情。 

    相关文章:

    ·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20-10-30
    · 案例详解留存收益享受免税待遇的方案 2020-10-30
    · 某公司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20-10-30
    · 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特征? 2020-10-30
    · 房开企业销售开发产品(一般计税)增、企、土增计税收入如何确定 2020-10-30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使用吗? 2020-10-30
    · 员工参加聚餐后返回单位值班,因没带钥匙翻墙身亡,算不算工伤? 2020-10-30
    · 货物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到底怎么区分 2020-10-30
    · 法院对“虚假印章”的认定及举证责任、法律后果 2020-10-30
    · 这两部税收实体法,有望在下月诞生 2020-10-3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