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专家问答  
      新税法下哪种企业才缴纳预提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293
     
    设立于境外的公司A在境内投资设立了B公司并占有100%股权,A公司由于实际管理地在中国境内而被中国的税务机关认定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当境内的B公司向境外的已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A公司分配现金红利100万时,A公司是否应向中国政府交10%或5%的预提所得税(由B公司代扣代缴)?我个人认为是不应该交的,因为新颁的企业所得税法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A公司被认定为中国的居民企业,B公司向A公司分配现金红利的行为,是属于第二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行为,因此,A公司取得的红利收入是属于此条的免税收入,此环节不应该向中国政府交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是正确的?首先确定哪种企业才缴纳预提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有“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您所说的A企业虽为境外设立,但实际经营管理场所在中国境内,所以A企业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而不是中国的非居民企业,所以不存在交缴纳预提所得税的问题,而应就境内外的全部所得依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确定居民企业间分回利润是否纳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并且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这里如果享受免税的条件有两个,第一条件,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这条排除了两种可能,其一是居民企业间的非直接投资,其二是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因此,您所说的情况如何判断是否免税就取决于B公司是否也为居民企业了。第二个条件,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此条不难理解。 

    相关文章:

    ·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20-10-30
    · 案例详解留存收益享受免税待遇的方案 2020-10-30
    · 某公司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20-10-30
    · 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特征? 2020-10-30
    · 房开企业销售开发产品(一般计税)增、企、土增计税收入如何确定 2020-10-30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使用吗? 2020-10-30
    · 员工参加聚餐后返回单位值班,因没带钥匙翻墙身亡,算不算工伤? 2020-10-30
    · 货物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到底怎么区分 2020-10-30
    · 法院对“虚假印章”的认定及举证责任、法律后果 2020-10-30
    · 这两部税收实体法,有望在下月诞生 2020-10-3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