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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商建字[2012]499号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8/28    来源:   阅读次数:744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商建字[2012]499号                                   

    宿州、马鞍山、宣城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2012年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59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下达2012年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317号)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原则同意在宿州、马鞍山、宣城市三市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完善农产品流通链条,加快建设以农批对接为主要渠道,以农超对接为发展方向,以直销直供为重要补充,以电子商务为探索趋势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创新流通方式,打造稳定的农产品流通产销链条。大力发展农批对接等多种流通方式,引导农产品批发企业建立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的稳定产销链条;全面推进产销对接,引导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扩大农产品经营面积,到生产基地直接采购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探索发展便民直销菜场等直销直供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
      2.加强流通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有关建设和管理规范,合理规划,平衡发展,积极培育在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统筹城乡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快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县乡农贸市场规范化升级改造。加大政府投入,探索通过土地作价入股、委托国有企业出资入股等方式,建设一批能承担政府调控任务的农产品市场;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农产品交易市场设立农民自产农产品销售专区和免费交易摊位,体现和增强市场的公益性。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2012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和零售终端;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和生鲜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并以项目投资额、综合效益、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作用等为主要参考因素,根据项目类别合理确定支持标准及补助上限。

      三、试点项目报送材料
      1.市商务局、财政局书面申请文件。
      2.试点项目汇总表(附件1)。
      3.试点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其中,每个试点项目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单位申请文件,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额,本次申请支持项目的投资额等。
      (2)项目简要介绍。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明扼要),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计划、详细投资、效益分析、社会意义等。
      (4)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部门登记证、项目实施地的合法使用土地证明、项目实施批准文件等。
      (5)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项目实施单位承诺认真实施并及时完成项目;按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在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试点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调研,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认真筛选试点项目,重点选择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力度大、解决农产品“卖难”和保障供应作用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农产品流通大项目,加强跟踪指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2.试点项目承办单位需符合《关于2012年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59号)规定的试点项目承办企业资质条件。
      3.试点市要将试点项目安排情况通过市商务局、财政局官方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通过后转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4.自9月份起,建立试点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市商务局应于每月3日(节假日后延)前,将上月本地区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上报省商务厅、财政厅。
      5.试点市应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资金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加强对试点项目的配套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6.涉及有关文件可从省商务厅、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王积水
      省财政厅企业处殷路滨张铭
      联系方式:0551-3540081、5100282,3540177(传真)
      邮箱:wjs5408@sohu.com

      附件:
         1.市2012年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汇总表
      2.市2012年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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