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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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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运输公司负责人个人将外购的油票(向加油站购的柴油加油票,取得油票时未付款,以个人名义给加油站打下了欠条)提供给在该公司从事运输业务的个体养车户(不属于该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运输公司只是收取有关的管理费。有关的资产、工资、相关车辆修理费在运输公司的帐面上无记载)。由各个体养车户向该负责人领取油票并向加油站加油。所欠油款从各个体养车户的运费中扣除,然后支付给加油站。请问:1、该运输公司或者该运输公司负责人个人的行为是属于转售货物形为还是属于代收货款行为(请说明代收货款行为的条件)?2、该运输公司或者该运输公司负责人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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