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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股东大举入疆变更股权投资企业为避税
     发布时间:2012/4/5    来源:   阅读次数:1325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股东成为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

    “昨天有一个创投公司客户委托我们将企业迁往新疆,并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3月28日,某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这家公司是福建的,持有一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股权,计划迁移和变更是为了在二级市场减持套现的合理避税做准备。”

    根据该律师测算,按照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和政府鼓励文件规定,迁入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仅为12%和16%,而国内其它地方相对应的比例是25%和20%。

    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亦在电话中表示,“新疆是全国股权投资企业享受最多优惠政策的地方。”

     
      新近迁入新疆的是东方电热(300217.SZ)第四大股东上海东方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3月8日公告,其名称已变更为新疆东方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本报记者从可查公开资料粗略统计,去年3月迄今至少有12家上市公司的16名股东将公司迁到新疆,并办理了有限公司变更合伙企业手续,这些上市公司股东在“变身”之后,大部分已经着手进行大肆减持套现。
      
    股东迁移后即减持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备案情况统计表,迁入新疆并变更的上市公司股东所在的股权投资企业,主要从2011年3月以来形成热潮,这与可查的上市公司公开资料相吻合。

    亚太科技(002540.SZ)1月13日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表明,公司第六大股东湖南唯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1年3月变更为新疆唯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新疆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两企业分持亚太科技538.2万股和292.5万股,均已解禁流通。

    长信科技(300088.SZ)第二大股东也是2011年3月进驻新疆,名称由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而今年以来,这一热潮不减。

    踩准解除限售条件鼓点的是东方电热第四大股东,其所持占东方电热9.9%的890万股,将于2012年5月18日解禁上市流通,但在3月8日才公告变更为新疆东方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更有甚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了公司的性质。

    兆驰股份(002429.SZ)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0日起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控股股东持有兆驰股份45499.13万股,占总股本的64.19%。

    今年迁往新疆的是科士达(002518.SZ)实际控制人,2月24日起,原名深圳市科士达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的科士达控股股东,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股权投资企业“财技”  
      “优惠政策是一方面,最主要还是全国独有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以变更成为合伙制企业。”3月28日,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

    本报记者就此电话咨询福建、四川等多地工商部门,得到的答复均为有限公司不能变更为合伙企业,只能把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然后重新设立合伙企业。

    “新疆股权投资企业优惠政策于2010年8月25日开始实施,当年主要进行宣传,迁移新疆和新注册的企业很少。”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2011年迁移入驻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逐步增多,今年形成了热潮。”

    在3月份的上中旬,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新注册登记的股权投资企业就有10多家,其中不乏新迁入者。

    而在优惠政策适用的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其工作人员皆称最近咨询电话络绎不绝。

    来自新疆金融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9日,新疆股权投资类企业已从年初的10余家发展到337家,其中新注册250家,疆外迁入87家;注册资本205.6亿元,持有上市公司市值555.05亿元,管理的资产近800亿元,成为西部股权投资类企业最大的聚集地。

    当地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股权投资类企业已在新疆实际完成各项税收1.91亿元,地方本级留成近8000万元。已迁入新疆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未来五年持有上市公司市值的中央和地方所得税总量近100亿元,其中地方留成部分近40亿元。地方留成部分已超过2011年乌鲁木齐地方财政收入264.32亿的15%。

    进入2012年,股权投资企业带来的收入更为可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该开发区内的股权投资企业缴纳税款900万元,占各项税款比例高达52.9%。

    从以上数据可见,迁入新疆的股权投资  
    企业,均是奔着股权减持的税收减免而去。由此,深创投、上海永宣(联创)、达晨创投、九鼎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也纷纷入驻新疆。

    新疆的吸引力在于,迁入该地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公司的股权70%以上由自然人持有且承诺选择新疆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对于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条件的,可先办理公司迁入手续,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而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依法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股权投资企业迁入新疆并变更的,只要材料齐全,无需来人两周内即可免费帮助完成,新注册企业则在一周内完成,并对不在当地办公的企业,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注册场地和一定期限内的免费配套服务。”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

    此外,股权投资类企业因提供投融资管理或咨询服务等取得收入而缴纳营业税后,新疆还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和权益转让收益,以及合伙人转让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

    “财技”乱象频出  
      实际上,伴随大小非的蜂拥而出,证券市场“税相”万千的纠缠一直轮番上演。

    依据现行税收规则,一般公司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先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随后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股东减持只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依法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问题在于,放眼全国,除了迁入新疆的有限公司可以变更成为合伙制企业外,其他地方只能注销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再新设合伙企业。

    但如此一来,就必须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反而增添更多的税费开支。

    为此,之前已有晶源电子(002049.SZ)、东软集团(600718.SH)、丹甫股份(002366.SZ)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股权“清算”,将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注销,同时把所持股份按比例过户到个人名下,以此规避公司制法人股东在减持套现时的二次征税。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大小非们的“合理避税”可谓花招百出。

    目前,大宗交易平台的减税行为,已形成一条寄生各种蚕食者的利益链。其间,除了大小非本身,还盘踞着中间人、税务筹划机构、接盘机构、地方政府等众多分蛋糕者。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车站大道营业部公开宣传资料显示,与多家大小非接手盘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可根据客户需求选择减持时机和设计减持方案,可为客户的减持选择落地营业部,做好客户的税务规划。

    而这还算是比较含蓄的推介,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意向申报信息的备注栏中,可享地税奖励、可给中介和股东最低成本出借资金、比现有税收方案优惠1倍等等一度充斥其中。

    由于大宗交易多数以大幅折价的形式成交,2009年以来,涌现了诸如江西鹰潭、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等一系列限售股减持避税大本营,并且湖北、山东、黑龙江、江苏等地也纷纷加入这一阵营。

    而地方税收返还是所谓减持优惠服务的主要形式,以江西鹰潭市为例,在当地减持可获得地税实得金额的80%作为招商引资名义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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