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新政要点
     发布时间:2015/5/4    来源:   阅读次数:293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落实好这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公告,明确征管措施,对小微企业管理方式、预缴办法、汇算清缴、政策衔接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便于纳税人了解、正确执行新优惠政策,记者通过采访业内人士并对相关政策梳理后提出以下要点备纳税人参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新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备案程序有变化。以往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减轻办税负担,今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另外,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采用定额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纳税人比较关心调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后,纳税申报表是否要相应修改这一问题,就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国家税务总局计划今年4月底前全面修订季度预缴申报表,在此之前,只需将现行预缴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4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即将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并于接收当日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相关文章: 小型微利企业

    · 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如何实操 2020-06-28
    · 应税利润超过小型微利企业利润标准,原来还可以这样高大上的筹划 2019-01-1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 2019-01-0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解读:一石二鸟消弭争议——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核定征收已无政策障碍 2017-01-05
    ·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社会团体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2016-02-23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例解析(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 2016-01-27
    ·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015-10-10
    · 财税〔2015〕99号、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热点问题 2015-10-10
    · 财税[2015]99号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扩大 2015-10-10
    · 黔国税函[2015]304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5-10-1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