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过来,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个政策。这下我的公司每年可省下近1万块钱了!”看完济南市市中区国税局工作人员派发的“免两税”资料,济南某传媒公司的总经理刘君民说道。
从今日起,济南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将全面接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申报。据了解,自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实施以来,济南市市中国税局等基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便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将这条旨在降低小微企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政策传达到了全济南市近2.2万户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手中,刘君民的企业便是其中一个。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据刘君民介绍,几年前,他连贷款加向朋友借钱拼凑,终于成立了自己的传媒公司。可他日夜劳作、辛苦打拼,公司月均销售额也只能在1.8万到3万元左右徘徊。然而,这些年来,他每月都要缴纳500至900元的税款,一年下来,要缴纳近1万元的税。这对于刚刚创业、收入不高还欠了一屁股债的刘君民来说,无疑是很大的一个负担。刘君民告诉记者,眼下员工工资上涨很快,算上日常工资、年底奖金、五险一金,雇佣一个员工每年要花费4、5万元。再加上水费、电费、房租等经营成本,自己也就能剩下五六万元,有时候仅能维持收支平衡。“这点税费对大企业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们这样的小本买卖真是太重要了,省下这1万元会减轻很大的经营压力。”刘君民说。
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山清处了解到,这次税收优惠对纳税人来说十分实用,像刘君民所在的企业,如果某月销售额超过了2万元则此月需按3%的增值税税率缴税,若下个月销售额没有达到2万的话就又可以享受免征优惠了。
山清同时表示,如果小微企业在经营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需要分别核算,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要是企业在月中因为经营原因需要到国税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而又不清楚这个月销售额是否能超过2万,需要先缴纳相应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若发现本月销售额确实没有超过2万,已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