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随着日期的临近,相关准备工作已经紧锣密鼓地展开。
昨日,在国税总局给各省机关制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中,要求各地在国务院批准之日起2日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项目组;国务院批准之日起3日内,制定分项应急预案,重点包括培训、开票、申报、公共舆论、涉税风险防控;在2013年12月12日前,初步确定应移交企业名单;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计税方式确认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确认等工作。
由于铁路和邮政行业可抵扣的项目较少,业界普遍预计,“营改增”实施后有部分企业实际税负可能增加,铁路和邮政企业也非常期待政府出台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对此,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表示,从此前上海等地试点的经验来看,一般都是“营改增”先推进一段时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补贴政策。在国税总局公布的《任务分解表》中也提出,在试点期间,要逐月开展征管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开展税负变化跟踪分析等。
从今年初开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多次提出“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此次国务院确定的扩大试点方案中并未包括电信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则表示,“大头儿还在后面”,原营业税里占比重较高的行业还没有触及,如不动产转让、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等,这些行业的改革比较复杂,但仍会在下一步加快步伐推进,“营改增”将渐入“深水区”,但前期推进为后期积累经验打下了基础。
相关法规——税总发[2013]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