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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开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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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5月用手工开了100万元的发票,到9月对方才告诉我公司,此发票的抬头开错了,要求我公司重新用税控机开具发票。6月我公司使用了税控机,但是税控系统中没办法将5月的发票红冲。经过与税务局协调,我公司用手工发票红冲了5月开具的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新发票。 但是我公司已在5月缴纳了此发票的税款,而新开具的100万元的发票也进行了缴税。税务局给了一张代扣代收的凭证,告诉我公司可抵扣以后的营业税,请问做账时要怎样处理?那张代扣代收凭证要怎样抵扣以后营业税? 答:根据问题所述情况,将几笔涉税分录列示如下: 1.原错误发票,计提税金(假设税率为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2.次月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新开发票上缴营业税(营业额没变,不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根据上述分录可以看出,营业税有借方余额50000.假如企业以后开具了500万元的发票,接下来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00 而上缴时按差额20(25-5)万元缴纳税款即可。 发票检查将重点关注“发票抬头” 发票抬头写个人名字,能税前扣除吗? 承担了税金的发票抬头为何仍是开具对方名称? 如果财务将其他公司抬头的发票入帐,有什么后果? 关于发票开具个人名称的不同意见 公司租房给员工住宿,合同及取得的发票抬头均是我公司的,是否要为该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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