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销售软件产品随同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缴纳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