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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地税发[2010]33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547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冀地税发[2010]33号        2010-07-23 各市地方税务局:?   多年来,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同努力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稳定增长,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放缓,一些地方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明显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有的甚至出现负增长。  加强收入分析监控,努力实现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收入和税源的分析督导和监控,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收执法,针对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深挖税源潜力、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将经济、政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认真做好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该省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改观。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监控系统。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7、8月份的时间,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明确监控对象,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人群,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档案,并根据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对档案进行充实完善。各基层单位要对实施建档人员的申报内容、申报期限、申报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按月或按季进行汇总、分析、对比,实施重点监控,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高收入行业及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各级地税机关要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作为日常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创新评估方法,建立高收入者纳税评估体系。稽查部门要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列入税收专项检查范围,认真部署落实。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健全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优化申报流程,将自行纳税申报作为日常征管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要注重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采取切实措施,促使纳税人申报其不同形式的所有来源所得,不断提高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未扣缴税款或扣缴不足的,要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  强化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应税项目的征收管理。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拍卖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利息所得征收管理。加强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建账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应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加强非法人企业注销登记管理。加强个人消费支出与非法人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管理。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工商、房管、教育、金融、文化、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获取相关劳务报酬支付信息,切实加强对各类劳务报酬,特别是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对于未履行扣缴义务的,主管地税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目前,各地普遍存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报送资料不全,填写内容不规范,重视有税申报而忽视无税申报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要督促扣缴义务人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二是要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力度,扩大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覆盖面,今年年底前要力争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范围。三是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主管地税机关要促使其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求其如实申报支付工薪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等)、非本单位员工的支付信息和未达到费用扣除标准的支付信息。?  提高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应用水平。各级要按照省局信息管税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水平。目前,在河北省使用总局个人所得税软件的企业中,申报率不到70%,其中零申报户数比重较大,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今年5月,省局已同软件开发公司签订了运维服务合同,技术支持方面得到可靠保障,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督促各用户单位在征期内利用软件进行申报。同时,为提高申报质量,在确保现有户数的情况下,下大力调整优化用户结构,对长期零申报和税额较小的单位,经调查核实,要进行调换,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逐步纳入软件管理,力争到年底零申报户数控制在1%以内。  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工作。从去年河北省开展比对工作过程看,发现一些单位对比对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同时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工作经验,所以分析比对质量不尽如人意。今后,各级要把两个工资薪金总额的比对工作作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联动管理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取得相关资料,对二者差异较大的,要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国税局。要积极研究探索有效方法,努力提高比对效率和质量。地税管理的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要全部进行比对,国税管理的企业比对范围不得低于其汇算清缴总户数的20%。  搞好宣传培训与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各级地税务机关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培训与纳税服务工作。一是强化干部队伍的培训、建设。针对当前所得税管理干部轮岗频繁、新手多、部分同志业务不熟悉的情况,要继续抓好个人所得税业务的培训工作。按照“内外并举,重在训内”的原则,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搞好宣传月活动以及日常宣传工作。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扎实有效地搞好年度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培训班以及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让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创建和谐的税收环境。三是优化纳税服务。重点要突出服务特色,创新服务措施,及时办复纳税人的各种请示咨询事项;要推进“网上税务局”建设,建立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申报纳税服务;要积极了解纳税人的涉税诉求,拓展咨询渠道,提高咨询回复质量和效率;要做好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和纳税人的收入、纳税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地税机关务必把个人所得税征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增加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力量配备,把精干的力量选配到个人所得税岗位上来。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要对下级个人所得税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将适时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要认真制定年度、季度个人所得税征收目标,并细化分工明确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到期无故完不成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今年年底,省局将对各市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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