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桂工商发[2014]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阅读次数:6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通知

    桂工商发[2014]17号                        2014-6-10

    各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旧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库存情况,自治区工商局决定,自2014年8月4日起,全区工商系统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为了顺利推进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8月4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二、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照面版式、记载事项名称和内容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文件执行。

      三、自治区工商局信息处、信息中心要积极协调登记业务系统开发商,在7月10日前做好修改登记业务程序和指导各级工商部门开展打印测试等工作,为按时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各市工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二是要实时掌握旧版执照的存量,及时进行补充和调剂,确保在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前,旧版营业执照的正常发放。三是要在7月10日前采购新版营业执照和符合打印新版营业执照技术要求的打印设备,开展打印测试工作。

      五、各单位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
      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在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