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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税务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核实税种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核实税源项目登记信息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

    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的定期进户管理

    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地税发[2008]112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8/17    来源:   阅读次数:48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07-23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核实税务登记信息”等4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予以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地税发[2005]96号)第九条第三项第一句(“通过所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句(“对非重点税源户,采用分户管理方式的,税收管理员必须定期下户进行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源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地税发[2008]112号)第十七条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施行。

       附件: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

    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文章: 进户执法 项目清单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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