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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税[2014]7号关于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14/7/15 来源: 阅读次数: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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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批复桂财税[2014]7号 2014-6-5 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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