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如何填报小微企业享受的两类“减半征税”优惠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1736
     

      小型微利企业叠加享受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和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时,如何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正确填报及怎样填报更简捷?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规定标准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减半征税”优惠和“减低税率”优惠的同时,还叠加享受项目(目前有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与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重合,如果要全面反映所享受的不同类型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填报新申报表主表、表A107020和表A107040的相关行次。

      例:符合条件的某节能服务公司2014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80000元,其中60000元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所得。其应按下列顺序填报主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的相关行次,填报结果分别见表一、表二和表三。

      1.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80000元。
      2.表A107020第38行“(二)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36行“五、其他专项优惠项目”、第40行“合计”,第6列分别填报60000元,第7列分别填报60000×50%=30000(元)。
      3.主表第20行“减:所得减免”,填报30000元。
      4.主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50000元。
      5.主表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50000×25%=12500(元)。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和“减低税率”优惠,新申报表的填报方法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和“减低税率”优惠均转换为税额优惠——减免所得税额。因此,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50000×(25%-50%×20%)=7500(元)。
      7.表A107040第28行“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填报30000×(20%-50%×20%)=3000(元)。一方面,因为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万元的,本身就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和“减低税率”优惠,因此,我们可理解为没有叠加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即不需要从减免所得税额中减去30000×(25%-20%)计算的金额。另一方面,纳税人的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重合,但不应该两次“减半征税”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低税率”优惠政策。
      8.表A107040第29行“合计”,填报7500-3000=4500(元)。
      9.主表第26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填报4500元。
      10.主表第28行“应纳税额”,填报12500-4500=8000(元)。该“应纳税额”也可以用另一种方法计算验证,减半后的项目所得30000元同时是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后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非项目所得20000元的50%适用20%的税率为:30000×20%+20000×50%×20%=6000+2000=8000(元)。

      上述填报方法比较复杂,理解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其实,允许纳税人在叠加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减低税率”优惠,与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和“减低税率”优惠中选择最优惠的组合享受,填表就简单得多了。前者,项目所得减半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只能适用25%的法定税率(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除外)征税,后者,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适用20%的低税率征税。如果纳税人选择后者享受优惠,只要填报新申报表主表和表A107040的相关行次就行了,就不需要填报表A107020了。

    相关文章: 小型微利企业 减半征税

    · 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如何实操 2020-06-28
    · 应税利润超过小型微利企业利润标准,原来还可以这样高大上的筹划 2019-01-1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 2019-01-0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解读:一石二鸟消弭争议——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核定征收已无政策障碍 2017-01-05
    ·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社会团体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2016-02-23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例解析(区分不同情况,附7个案例) 2016-01-27
    · 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015-10-10
    · 财税〔2015〕99号、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热点问题 2015-10-10
    · 如何填报小微企业享受的两类“减半征税”优惠 2015-10-10
    · 财税[2015]99号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扩大 2015-10-1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