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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2/10/14 来源: 阅读次数: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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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 2012.8.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现将我省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扣除标准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只发电子文件,发文联系电话:0791-86203187) 附件: 全省统一的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标准表 扣除标准产品类型(每吨) 农产品单耗数量(吨) 啤酒大米0.058 黄酒糯米0.954 黄酒大米0.557 酒精玉米3.23 茶籽原油白花茶籽4.60 茶油茶籽原油1.06 茶油茶饼39.18 茶油白花茶籽5.49 茶油红花茶籽3.20 茶籽粕茶饼1.13 茶籽粕白花茶籽1.33 茶籽粕红花茶籽1.43 大豆原油大豆5.29 豆油大豆5.42 大豆粕大豆1.27 菜籽原油菜籽2.79 菜油菜籽2.87 菜籽粕菜籽1.72 棉油棉籽8.58 棉籽粕棉籽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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