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2/10/14    来源:   阅读次数:7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经营负担,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通知规定,享受免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从事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经营的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各地已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第三条、《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五条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继续按原免税政策执行。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需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有关专家从四个方面解读了通知的相应内容:
          第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不管是自有还是承租的房产和土地,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一般还兼营服装百货、日用品等其他产品,通知规定只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中用于农产品经营的房产、土地免税,对用于经营其他产品的房产、土地不予免税。

          第三,考虑到农产品范围较广,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地方税,通知授权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的范围。

         第四,1987年和1989年,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原国家税务局先后发文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税务局确定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税。有的地方据此对集贸市场一律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的地方则没有免税。为保持免税政策延续性,通知规定各地此前已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税的,可继续按原免税政策执行。


     

    相关文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数、会计口径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024-11-05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家庭教育支出的影响研究 2024-11-05
    · 购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报销、如何入账? 2024-11-05
    · 个人借用企业名义开展业务,合法挂靠或违法虚开的边界何在? 2024-10-28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风险应对实务要点 2024-10-28
    · 设备、器具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折旧方法不当,税务处理跟着出错 2024-10-28
    · 案解企业“走出去”涉税问题 2024-08-21
    · 新《公司法》视角下发起人出资连带责任实务问答 2024-08-21
    · 仅有“低值高报”不必然等于骗税,实案解析骗取出口退税核心要件 2024-08-21
    · 投资的房产再转让,增值税到底如何交纳? 2024-04-2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