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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业务中应正确使用“红字”分录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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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会计业务处理方面的发贴中偶而出现红字会计分录,感觉不太妥,笔者认为,作为会计从业者,应能正确使用红字会计分录记账,会计凭证不仅是正确反映经济业务,会计记账也不仅是账面记录的金额正确,而且要正确遵守会计基础规范的原则性要求。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 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中规定: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第五款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从以上规定看,红字记录会计账,仅限于更正错账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其他已不适用。 二、现实工作中经常出现编制红字会计分录的原因,一是更正原错误记录不正确;二是有意调整一些科目的余额而使用红字分录,对有意调整科目余额而使用红字分录的现象,涉嫌粉饰会计报表的嫌疑,在此不讨论。现将不正确使用红字分录调整的错误分析如下: 例:用银行存款支付劳务费1000元,误记为: 借:管理费用 1000元 贷:现金 1000元 (1)正确的更正是: ① 借:管理费用 -1000元; 贷:现金 -1000元。 ② 借:管理费用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应该是: (1)正确的更正是: ① 借:管理费用 -1000元; 贷:现金 -1000元。 ② 借:制造费用等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2)不正确的红字分录:会计人员发现错误后,采用简便的更正方法: 贷:现金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此分录更正原记录,意思明确,不影响账户余额,但错误之处是①违背了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基本记账规则;②从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谁也看不懂,为何银行存款减少1000元?对应现金付出方冲销1000元,看起来不伦不类。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会计记录”。以前会计制度规定,个别经济业务会计处理可以红字分录记账,但现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已无可以红字记录的规定。 如:原企业会计制度“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出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借方差异用蓝字,转出的贷方差异用红字,而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材料成本差异”规定,转出贷方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 即: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等科目 四、会计工作中,对个别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仍可使用“红字”分录记账,欢迎论坛中的各位专家、会计界资深老师提出不同意见。 实际工作中使用红字记录账务的,如“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但这些会计红字记账规则,在会计准则中已无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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