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
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不能有误;
(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货物信息不能有误;
(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3.发票的电子票号与纸质的票号必须一致;
4.打印发票时发票必须放正、字迹清晰、不能压线、错格;
5.针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针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抵扣。
六、如何作废发票
在开票系统里找到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然后把打印的发票三联全部收齐后盖上作废章即可。铂略财务培训提示财务人员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七、红字发票填报流程
税屋提示——本部分内容请参考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税总发[2015]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红字发票填报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a.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由购买方填报时的流程为:
1.购买方通过自己的防伪开票系统打印2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上要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该通知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销货方,销货方拿到通知单后,在其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3.购货方不作进项转出。
b.因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由购买方填报时流程为:
1.购买方通过自己的防伪开票系统打印2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上要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该通知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销货方,销货方拿到通知单后,在其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3.购货方不作进项转出。
c.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由销方填报时流程为: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d.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由销方填报时流程为:
1.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