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黑地税发[1999]139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818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9]139号     1999.8.5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生猪税收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要严格按照1996年5月省政府修改发布的《黑龙江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规定,在屠宰环节征收屠宰税。不准在饲养、收购、销售环节征收,严禁按人、户、亩等摊派征收屠宰税。如发现向农民任意乱收屠宰税的行为,省局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二、对养猪专业户在牲畜出栏时要严格按第四条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年无出栏生猪或出栏生猪达不到5头的不征税。三、专业养猪户界定标准:(一)以养猪为其主业。全年养猪所用劳动时间要高于其它副业所用时间。(二)养猪取得的收入为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养猪收入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三)以年出栏生猪为标准的,最低限额不得少于5头(不含自家育养的仔猪数,出售仔猪无数量限制)。四、对饲养鸡、牛、羊以及其它牲畜或动物的非专业饲养户,比照非专业猪户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专业户的界定标准参照上述专业养猪户界定标准执行。 

    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2024-02-18
    · “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常见的涉税风险 2024-01-16
    · 企业重组分步交易如何准确进行税务处理?要看交易形式,更要看交易实质 2024-01-16
    · 新《公司法》下,企业认缴不出资,会影响部分费用税前扣除 2024-01-12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11-26
    · 向“临时工”支付的报酬究竟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1-26
    · 闲聊餐饮、外卖中的增值税趣事 2019-11-26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二三事 2019-11-26
    · 农产品财税处理之——购进农产品能否抵、如何抵、抵扣率调整及加计抵扣 2019-11-26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2019-11-2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