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财综[2012]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来源:   阅读次数:76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财综[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就国家税务局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产品范围通知如下:

    一、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视机,是指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背投电视机以及其他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

    二、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括各自装有单独外门的冷藏冷冻箱(柜)、容积≤500升的冷藏箱(柜)、制冷温度>-40℃且容积≤500升的冷冻箱(柜),以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

    对上述产品中分体形式的设备,按其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不征收基金。

    三、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洗衣机,是指干衣量≤10kg的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机以及其他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

    四、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房间空调器,是指制冷量≤14000W(12046大卡/时)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包括整体式空调(窗机、穿墙机、移动式等)、分体形式空调(分体壁挂、分体柜机、一拖多、单元式空调器等)以及其他房间空气调节器。

    对分体形式空调器,按室外机的数量计征基金。对不具有制冷系统的空气调节器,不征收基金。

    五、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微型计算机,是指接口类型仅包括VGA(模拟信号接口)、DVI(数字视频接口)或HDMI(高清晰多媒体接口)的台式微型计算机的显示器、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掌上电脑)以及其他信息事务处理实体。

    六、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的公告 2015-10-10
    · 财税[2015]81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等问题的通知 2015-10-10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解读:关于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的公告 2015-10-10
    · 财综[2013]110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 2013-12-14
    · 粤国税函[2012]796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市惠阳区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 2012-11-30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如何作税务处理? 2012-11-30
    · 财综[2012]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2012-10-29
    · 沪国税征科[2012]3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意见 2012-10-14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公告 2012-10-14
    · 深国税告[2012]12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通告 2012-10-14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