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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行[2010]231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5    来源:   阅读次数:1035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的通知   财行[2010]2310号                  2010.12.31省直部门、单位:  《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0]1760号,以下简称《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为便于省直机关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差旅费、会议费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政策问题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依据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发票,凭餐饮发票报销伙食补助,省内每人每天最高报销金额30元,省外每人每天最高报销金额50元。参加会议人员途中按出差报销伙食补助,由会议或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如果组织培训单位收取伙食费的,凭培训单位的正规发票报销。  2.按差旅费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应该到定点饭店住宿,副省级以上人员住套间,正、副厅级住单间或标准间,处级及其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异性除外)。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性别情况,予以报销。  3.住宿费应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住宿不同的定点饭店,住宿费实际开支会有差异,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  4.《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是指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5.出差人员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出差,住宿费应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6.出差人员到省外出差,可到财政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查询,网址为www.hotel.gov.cn,并可在网上预订;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可在“安徽省财政厅信息网”上“重点专题”和“下载专区”栏中查询,网址为www.ahcz.gov.cn,在网上查询联系电话,通过电话预订。同时,出差人员到定点饭店住宿,除携带身份证外,还应携带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  二、会议费管理有关政策问题  1.网上公布的省级二、三类会议定点饭店综合报价,只包含会议住宿费和会议伙食费,不含会议公杂费和会议室场租费等。  2.会议综合定额中的其它费用,包含了会议材料费、会议室租赁费、会标及席卡等费用,由开会单位包干使用。  3.定点饭店综合报价是会议食宿最高限价,各部门、单位可根据会议规模,与定点饭店具体协商会议食宿费(定点饭店会议食宿综合报价:二类会220元/人,三类会议200元/人天)。  4.省级二、三类会议及各类专题业务会、培训班,可以在内部招待所或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召开,会议标准应当低于三类会议综合标准,并由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同意后支付。  5.省级二、三类会议定点饭店查询,可在“安徽省财政厅信息网”上“重点专题”和“下载专区”栏中查询,网址为www.ahcz.gov.cn;接待中央部委会议,既可在“安徽省财政厅信息网”上查询,也可到财政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查询,网址为www.hotel.gov.cn。       财行[2010]1849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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