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北大厅的“部长走廊”依然是媒体云集,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中国经济网等媒体采访时回应了税收法定问题。
王军坦诚回答:“税收法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完全赞同。对我们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来讲,税收法定具有更多一层的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用法律形式规范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有利于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我们有80万税务干部,85%以上的人都在执法一线,不仅要依法治税,还要依法治队。”
推进税收法定的时间进度也是媒体的关注点。王军表示,我们有很多有利条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国人大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但推进税收法定确实时间紧任务重。目前18个税种中只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到2020年的6年间,改革后保留的税种都要上升为法律,可能还会有新的事项需要立法来规范。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更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王军强调,在推进税收法定的进程中,税务部门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将积极认真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包括加快绿色税收立法工作。二是在新的税收法律未取代现有的税收条例之前,认真执行现行税收条例,这也是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收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定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推进修订《税收征管法》。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