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近日,临沭县地税局按照“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协作、委托代征、联合控管”的原则,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控管。
加强委托代征管理。与县交通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在交通局运政服务大厅设立地税代征窗口,对进行车辆年审的单位和个人,代征地税部门核定的税款。运政大厅按照“先税后审”的原则,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和完税凭证的车辆不予年审。
加强自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对县内从事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向地税部门提交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地税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并对纳税人经营核算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加强代开票纳税人的管理。对不具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人,由地税部门进行代开票管理,在纳税人缴纳应纳税款后,及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