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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适用11%税率
     发布时间:2013/12/14    来源:   阅读次数:366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从明年起将纳入营改增试点,昨日相关政策得以明确,两行业将适用11%的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税目范围、出口政策适用等内容。同时根据前期试点运行情况,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在修订的基础上,重新发布了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

      适用税率11%
      此次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使得交通运输业全行业进入了营改增,将有利于抵扣链条的完整。在此前的试点中,由于抵扣链条不完整、政策衔接不够或模糊等原因,交通运输业一直是“增税”抱怨声较高的行业。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认为,由于税务总局表述是“重新发布了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因此他推测,原来的财税[2013]37号文将同时废止。

      “由于涉及原政策的调整,估计融资租赁、国际货代、客运场站等一些具体行业的关注点将得到明确和满足,差额征税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修正。营改增的税收立法虽然仍由财政和税务共同掌控,但其立法起点是高的,这种采用一整套完整制度的方法来完善试点政策,保证了纳税人尽可能通过少的文件领会营改增的政策要领,保证了受众的知情权,值得称赞。”王骏说。

      兴业证券(601377,股吧)在此前一份研报中分析了“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认为铁路客货运收入适用于11%的增值税税率,其他多元辅业适用于6%的增值税,营改增后,由于铁路运输业主要成本人力成本、折旧等都无法享受进项税冲抵,这将导致铁路税负增加,公司净利润下降。

      为增加房产税腾挪空间
      尽管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承担着完善税制、避免重复征税重任,但营改增自2012年推出伊始就被认为是一项“减税”的改革,“减税”效果也一直为财税部门和企业等各界高度关注。

      数据显示,今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全国后,8月至10月三个月“营改增”共减税432.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208.1亿元,原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24.1亿元。加上1月~7月先期试点的9个省、市减税507.5亿元,今年前10个月共计减税939.7亿元。预计全年减税数额将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近期表示,营改增覆盖所有行业后,增值税会调低高税率,最终“营改增”带来的减税规模将达到9000亿~1万亿元。他认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稳定税负的表述,税制改革不会过多减税也不会过多增税,因而“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会为增加房地产税等直接税比重腾挪空间。

      此前多位学者表示,正是由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在我国营业税中占比相对较低,以这两个行业为切入点,虽然税收规模不大,但更多体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而真正改革难啃的骨头是在后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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