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纳税人重复填报减免税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收会计减免税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3〕593号)有关要求,取消纳税人通过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填报《减免税明细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填报减免税备案表及明细表的公告》(2011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