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专家问答  
      公司能否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648
     
    我公司为一家建材生产企业,产品“HX建材产品—活性建材粉”为水泥成品制作中的原材料,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要求,使用比例也达到了有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2006 年该产品“三废”利用比例为70%)。该产品在2003年和2005年分别取得经省、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书》。我公司2003 年6 月至2007年3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今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书》换证过程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委员会认为我公司的产品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但不应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而是免征增值税政策。我公司认为,作为水泥企业上游的水泥添加剂企业,我公司应和水泥企业享受同等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请问我公司生产的这类水泥添加剂能否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 号)的规定,从2001 年1 月1 日起,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叶岩生产加工的叶岩油及其他产品。  (二)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三)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该政策第四项规定的,只有符合规定的水泥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你公司生产的“HX 建材产品—活性建材粉”为水泥添加剂产品,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 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的规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据此,你公司应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相关文章:

    ·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20-10-30
    · 案例详解留存收益享受免税待遇的方案 2020-10-30
    · 某公司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20-10-30
    · 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特征? 2020-10-30
    · 房开企业销售开发产品(一般计税)增、企、土增计税收入如何确定 2020-10-30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使用吗? 2020-10-30
    · 员工参加聚餐后返回单位值班,因没带钥匙翻墙身亡,算不算工伤? 2020-10-30
    · 货物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到底怎么区分 2020-10-30
    · 法院对“虚假印章”的认定及举证责任、法律后果 2020-10-30
    · 这两部税收实体法,有望在下月诞生 2020-10-3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