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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可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代办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05
     
    又到了年终盘点的时候,虽然全球金融危机让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寒冷中,但是中国经济却风景这边独好,很多市民看看自己的年收入都在12万元以上,感叹富裕的同时,税务机关也提醒市民莫忘承担公民的权益,个人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委托中介或他人代办。  罗湖区马小姐来电咨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报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由于代理人的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代理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考虑到个人所得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复杂,一些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允许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自愿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同时,还应将其纳税年度内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将其各项所得合并后进行申报,并附报委托协议(合同),代理人同时也具有了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福田区谭小姐来电咨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时,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应如何计算?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办法》将“年所得”界定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项应税所得的合计数额,同时明确了各个所得项目年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20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2800元)的收入额计算。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例如:2009年,某纳税人全年取得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则该纳税人应申报的年所得为153000元,具体计算过程是: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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