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五五分成”促京津冀资源要素合理流动
     发布时间:2015/7/16    来源:   阅读次数:1224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纳入地区间分享范围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三税地方分成部分(以下简称“三税”)。

      《办法》明确,以迁出地区分享“三税”达到企业迁移前三年缴纳的“三税”总和为上限,达到分享上限后,迁出地区不再分享。迁出企业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变更并达产后三年内缴纳的“三税”,由迁入地区和迁出地区按50%∶50%比例分享。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目前已进入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面落实的关键阶段,要在加快推进交通、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这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业界认为,京津冀三地要协同发展,其核心是产业转移,而产业转移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利益分配。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攻坚阶段,而产业转移则面临着区域内、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利益藩篱。

      《办法》明确了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三大税种税收收入五五分成,扫除了产业转移过程中因地区间税收利益博弈带来的障碍。

      “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实现经济一体化,首先要解决财政分配的问题。产业的重新布局涉及到地区间利益博弈,税收利益是地方政府一个很核心的利益,税收收入的分成机制实际上是对企业迁出地政府的一种激励机制。”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

      而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也认为,《办法》出台体现出税收制度超前布局,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创造基本条件。这三个税种对地方收入的影响非常大,全国范围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一年收入超过1.5万亿,特别是京津等地企业所得税数额相当高,而营业税更是地方最主要的税种。此次《办法》的出台打消了企业迁出地政府的顾虑,使得他们不会为了局部利益影响全局的发展规划。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健也表示,之前更多是考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现在在区域协同发展中更需要考虑横向财政分配关系,通过横向税收利益的调整来保障产业转移顺利推进。

      针对《办法》规定的“若三年仍未达到分享上限,分享期限再延长两年,此后迁出地区不再分享,由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迁出地区适当补助。”白景明解释称,企业迁出后,由于市场条件的不同,纳税规模可能会有所变化,这实际上是一个现实问题。分享期限延长两年以及中央财政适当补助的规定很具体。

      《办法》指出,此次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的企业范围为:由迁出地区政府主导、符合迁入地区产业布局条件、且迁出前三年内年均缴纳“三税”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企业,纳入范围。

      对此张斌认为,一个企业的税收如果达到两千万以上,应该属于中型企业或大型企业,算是纳税大户。大企业的转移对当地影响比较大,因此以两千万为分配税收利益的界线也是“抓大放小”。

      同时也有专家强调,今后政府在整个产业转移过程中应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要服务在先,为产业转移提供方便的条件,使部分产业能够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要求转移出去。同时也要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产业在转移前后能够按序有效地进行。在产业转移过程中不能降低监管标准,应切实推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升级。

    相关文章: 税收收入

    · 新兴软件服务模式中的税收收入性质界定及协定适用问题——美国§1.861-18条款的借鉴 2017-01-05
    · 财库[2016]6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6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2016-06-27
    · 财预[2015]92号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的通知 2015-07-16
    · 财库[2015]89号关于2015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2015-07-16
    · 皖地税函[2015]97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的通知 2015-05-04
    · 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2015-03-08
    · 2014年全国税收收入超10万亿,同比增长8.8% 2015-03-08
    · 内财预[2014]162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 2015-03-08
    · 税总函[2015]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的通知 2015-03-08
    · 财预[2014]96号关于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4-11-12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