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下脚料收入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20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下脚料,涉及不同的税种、税率等较多的问题,需要认真进行分析。  1.处理下脚料必须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原因是处理的下脚料已经游离出企业,属于对外处置,并且具有商业性质,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2.如果生产的产品与耗用的原材料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应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不考虑处理的下脚料是处于原材料阶段还是处于产成品阶段,原因是无法核算清楚。      例如,某饮料厂在生产酸奶的过程中需要使用适用13%低税率的鲜奶,鲜奶验收入库后如果没有被生产车间领用发生损失,可以按照13%的税率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直接对外转售,也可以按照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是鲜奶一旦被生产车间领用,由于被生产车间领用的原材料的适用税率既有13%低税率的,又有17%高税率的,虽然在领用时有具体明确的数量和金额,但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中很难分清适用13%的是多少,适用17%的是多少,因此应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统一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常见的错误是分别按照13%和17%计算销项税额。    3.如果生产的产品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并且处理的下脚料属于产成品阶段,即具有应税消费而的使用价值,那么处理下脚料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还必须计算消费税。  例如,某化妆品厂在将生产的化妆品进行灌装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残液,残液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种是直接报废不产生任何收入;另一种是进行简易包装作为职工福利或对外出售。前者从税法角度不作任何处理,因为没有产生相应的收入。而后者由于将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或对外出售,因此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由于下脚料已经具有应税消费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必须计算缴纳消费税。但是由于下脚料的相关成本已经由正常出售的化妆品负担,下脚料也没有经过正常包装,因此确认计税价格时可以低于正常的销售价格,与正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无关。  4.处理下脚料的收入应直接申报为收入,而不应该追溯调减产成品的入账成本。       例如,某电缆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些下脚料,其对外处理收入为11700元,应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l700     这笔业务,有收入但没有成本,原因是相关的成本已经隐含在正品的成本中。由于金额较低,按照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不需要追溯调减正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只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申报所得税收入就可以了。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