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房产专栏  
      土地闲置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2/11/30    来源:   阅读次数:893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土地闲置费可以税前扣除。

      而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请问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第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合理性原则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另一项基本原则,是建立在税前扣除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基础上的要求。……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看发生支出的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者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工资水平与社会整体或者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差异过大等等。合理性原则为防止企业利用不合理的支出调节利润水平,规避税收,以及全面加强我国的一般反避税工作提供了依据。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

      其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限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所发生的支出在扣除阶段方面的要求。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必然要求和内在之意,也就是企业所发生的支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支出,是企业为了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而且这种代价是符合一般社会常理的,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或者情况的支出。

      按照上述原则,企业税前扣除应遵循合法性原则。《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该部门规章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因此,2012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关文章: 土地闲置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热点问题 2024-01-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计算折旧、摊销费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解析 2019-11-26
    · 财税[2009]1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19-11-26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计算折旧、摊销费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解析 2019-11-26
    · 佣金支出必须凭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2018-04-28
    · 财税[2017]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7-09-13
    · 财税[2017]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7-09-13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2016年终版) 2017-01-05
    ·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详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及扣除原则 2017-01-05
    · 如何界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2016-01-2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