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原股东获得的股权转让收入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企业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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