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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工商企字[2015]7号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4    来源:   阅读次数:292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湘工商企字[2015]7号                2015-4-8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相关部门:
    现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我省网上年报系统也正式上线,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完成率较低。为切实提高年报完成率,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借力媒体,加强宣传力度
    (一)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全省工商系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年报工作。4月份省局将在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市、州局也应在当地的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年度报告的政策和要求。

      (二)网络宣传。全省工商系统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发布公告、须知、提醒、年报疑问解答等,与企业进行在线互动,提高年报知晓度。省局将向全省所有企业发送短信,广泛宣传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三)窗口宣传。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和年报须知,宣传年报工作相关时限、要求、方法等内容。

      二、积极动员,强化培训引导
    (一)积极开展系统内培训。全省工商系统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法规水平,提升业务素质,让每一名干部适应现阶段的年报工作要求。

      (二)分级组织企业培训。按照省、市、县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所辖企业进行分批集中培训。

      (三)明确各级工作责任。各市、州工商局要将年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级局,县级局再细化到工商所,由工商所分片区将责任分解到人,采用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将年报引导跟踪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质服务,方便报送年报
    (一)窗口服务。各单位要开设专门的年报窗口,对前来办事的市场主体进行定向宣传引导,窗口现场可开通短信服务、办理数字证书,由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现场年报工作答疑、提供协助年报和指导服务。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工作。


      (二)上门服务。对于分支机构较多的集团用户以及其它有需要的企业,可提供预约上门协助年报服务。

      (三)邮寄服务。各级工商机关对本级登记的企业要安排专人向企业邮寄年报和即时信息操作指南,使企业了解相关信息公示操作流程。

      四、认真履职,严肃工作纪律
    (一)精心部署。全省工商系统要层层召开会议,对市场主体年报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再次专题安排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二)摸清底数。全省工商系统要对2012年度及之前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数和2013年度及之前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摸清应年报企业底数,做到底子清,数据明。

      (三)严肃追责。从3月底起,省局将每周对各市州工商局市场主体年报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全省工商系统通报,每月向当地政府通报。对工作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在全省工商系统通报批评,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如存在企业年报率达不到70%的市州工商局,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其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同时,严禁借市场主体年报、即时信息操作培训、联络员备案等管理活动之机搭车收费、乱收费,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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