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4S店将一辆原用于销售的小汽车用于自身经营,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自己,这张由4S店自己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答:因为此车在原购进时已经做进项抵扣,转变用途环节仍用于应税项目,不做视同销售处理,所以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