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非居民企业持有的股权转让时如何计缴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457
     
    问:C公司为设立于B.V.I的公司,于2006年在国内独资成立D公司,原始投资的资本金为USD100万,而累积至2007年底之未分配盈余有USD20万,故至2007年底的股权净值有USD120万,若C公司于2008年5月将D公司股权全数出售给国内E公司,出售价格依股权净值USD120万交易,则C公司出售此股权时须否缴交财产交易所得税?若需要,如何缴交?  答:首先确认C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该企业取得的所得属于权益性投资转让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由于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因此C企业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其次界定所得的性质。由于该国企业C转让的是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且该股份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C持有的,因此,对这种股权转让所得应属于第三条第三款的所得,即属于预提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在这个前提下,根据税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找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税率为10%。因此,C企业转让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转让价值为120万,计税成本为10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税率为1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万元,由E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