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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所得税可减免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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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公司+农户”模式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 据了解,这种模式已被不少农业、食品公司所采用,如新希望、伊利、蒙牛、顺鑫农业等。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数韦昨日表示,模式推广中,农民利益有时得不到保证,应通过类似分红的措施进行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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