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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可以只开收款收据,不开发票吗?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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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供暖企业收取的采暖费必须给缴纳采暖费的单位或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开具收款收据。如果开具的是收款收据,那么缴纳采暖费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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