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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地税发[2013]20号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4/12    来源:   阅读次数:644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

    厦地税发[2013]20号                    2013-03-01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核心建设,根据新一轮征管改革发展方向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认识
      随着新一轮征管改革的逐步推进,纳税评估的定位也在发生变化,国家税务总局重新规范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包括申报纳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强制征收、法律救济等五个方面),将纳税评估确定为其中重要的一项。同时,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纳税评估还承担了风险应对的重要任务,可以说征管改革将纳税评估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各单位应深入领会征管改革框架下纳税评估的内涵及其在未来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树立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标的评估理念,明确以强化风险应对为重点的评估方向,调整工作定位,强化资源配置,将税源管理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纳税评估上来。

      二、全面开展日常评估和专业评估
      各基层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对可供评估的对象进行监控分析,选取有效切入点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人员要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提高案头审核水平,必要时可以下户进行实地审核。评估过程中,如发现纳税人存在逃避缴纳税款或拒不配合等故意不遵从行为,应转入日常检查或移送稽查。开展日常评估应加强对申报预警信息、票表比对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容的获取、分析和利用,注重对典型问题的推广评估。开展专业评估应制定具体的评估实施方案,明确专业评估重点和细化要求,评估过程中应对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税种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评估,原则上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次频繁评估。
      2013年,各基层局要重点围绕房地产、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行业和“增消两税”比对、房产土地专项、企业所得税汇算、股权转让等项目开展纳税评估,各单位也可根据管征情况选择其他行业或项目。每个基层局应至少开展一项专业评估并完成一个纳税评估模型,业务规模较小的基层局可以探索尝试跨单位联合建模。

      三、重视纳税评估成果的应用
      各基层局要建立纳税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对已开展的纳税评估案源进行分析总结和问题要点归集,对典型案源及时撰写纳税评估案例,形成纳税评估成果,组织评估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成果交流。在专业评估案源和数据的基础上,研究分析评估行业的税源情况和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共性评估指标和因地制宜地设置个性评估指标,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纳税评估模型和行业评估指南。

      四、推广专业评估团队模式
      推广专业评估团队模式,有助于解决纳税评估方式单一、水平有限、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尚未成立专业评估团队的基层局应结合自身管征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专业评估团队。已成立专业评估机构或评估团队的基层局,要健全专业评估工作制度,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建立评估团队与管理分局(科、所)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强化管评分离后的涉税信息补偿,强化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不断提升纳税评估工作质效。

      五、探索实践纳税评估新思路
      按照新一轮征管改革的要求,目前纳税评估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各单位应结合纳税评估工作实践,积极研究提升纳税评估工作质效的新模式和新思路,形成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实践。对涉及征管系统模块功能变动的试点方案,可将方案内容和业务需求报送市局研究。

      以上意见,请各基层局结合管征实际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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