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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越多越应叫停红利税征收
     发布时间:2013/6/17    来源:   阅读次数:632
     

      目前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已进入尾声。由于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重视,现金分红也成了2012年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一个亮点,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向投资者提出了现金分红方案。截至4月24日,沪深两市共有2201家上市公司披露2012年年报,1677家公司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有1649家上市公司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拟现金分红总额约5945.48亿元,这一金额已接近于去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044.92亿元。

      上市公司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并且有的公司出手还很大方,如贵州茅台(600519,股吧)每股分红高达6.2元,这显然是管理层所愿意看到的。这是管理层近年来所倡导的上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政策所取得的成果。就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这终究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

      不过如果作进一步的讨究,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并没有给投资者带来真正的投资回报,相反,由于红利税的存在,尤其是对红利税实行差别化征收,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甚至成为投资者亏损的一个因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越多,中小投资者的损失甚至越大。

      以分红金额最多的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为例来说明上述问题。2012年,该行推出的分配方案是,拟以总股本349618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3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835.59亿元。按4月24日工行的收盘价4.10元计算,其股息率高达5.83%。依此表象来看,工行给投资者的回报值得投资者拥有。

      但真实的情况未必能令投资者乐观。首先,在工行835.59亿元的分红金额中,最大多数的红利被工行两大股东汇金与财政部所拿走,2012年末,两大国有股东持有工行的比例分别为35.46%、35.27%。也就是说在835.59亿元的分红中,两大股东就拿走了591亿元。加上H股股东还要分走207.47亿元,留给A股市场公众投资者的红利只剩下约37亿元,仅仅就只是工行整个红利中的一杯羹而已。

      其次,即便是留给A股市场上公众投资者的37亿元红利,也未必能够成为公众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很明显的一点是,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在方案正式实施之时都需要经过除息处理。假如按4月24日的收盘价除息,那么工行的除息价格将会由原来的4.10元变成3.86元。投资者的财富并没有因为工行派送现金红利而增加。

      不仅如此,投资者还会因此而蒙受投资损失。通过上面的除息处理,工行股票的除息价格每股减少了0.24元,这也即是工行给予投资者的每股现金红利。但在实际分红的过程中,这0.24元的现行红利还是要征收红利税的。并且红利税是按持股时间的长短进行差别化征收的。个人投资者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假如投资者持股满1个月而不到1年,则每股红利要征收0.024元的税收;如果持股不满1个月,更要征收0.048元的红利税。这些红利税都是要从红利中扣除的。这笔红利税也因此成为投资者的税赋,表现为分红带给投资者的损失。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的损失就越大。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分红不仅没有成为投资者的回报,相反还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功能的异化,是不合理的红利税征收政策造成的。可以说,红利税征收极大地扭曲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特别是在管理层重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背景下,红利税的征收明显不合时宜。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分红越多,就越应该要叫停红利税征收,尤其是要尽快废除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该政策明显对中小投资者不公平,有违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不利于增加投资者回报。因此,随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增多,这种搜刮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红利税征收政策应尽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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