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3/6/17    来源:   阅读次数:1118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         2013-05-09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2013年5月9日

    下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背景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2013年第1号令,全文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自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发布的《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以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等内陆、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程度也不断提升。《中西部目录》的实施对中西部地区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192.1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比重约17.2%,比2008年分别增长36.7%和提升4.2个百分点。

       本次目录修订是2000年首次颁布实施《中西部目录》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创新开放模式,促进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等要求,与2011年已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有效衔接,调整优化中西部地区鼓励重点和方向;
       二是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特定资源、产业基础以及劳动力、资源等比较优势,推动重点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三是契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导向,促进东、中、西部互动合作;
       四是适当提高鼓励产业的技术标准,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五是国家统筹布局,严格限制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与原目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鼓励领域拓宽。《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共列条目500条,相比原目录新增列入的条目共173条。其中,农业、采矿业领域新增加了依托中西部各省(区、市)特定生物、矿产资源开展的产品加工条目,如江西省“脐橙、苎麻、竹、山药、莲、葛等特色、优势植物种植及深加工”、广西自治区“锌、锡、锑、钨、锰等金属精深加工”;制造业领域新增加了中西部各省(区、市)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条目,如安徽省“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四川省“液晶电视、数字电视、节能环保电冰箱、智能洗衣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制造”;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将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不再鼓励的汽车整车制造作为西部各省(区、市)鼓励类项目。

       二是产业导向优化。除传统制造业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中增加了服务业领域相关条目,如山西省“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黑龙江省“动漫创作、制作及衍生品开发”、陕西省“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三是鼓励标准提高。《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对原目录中相关产业条目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如“汽车零部件制造”条目内容调整为“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四是鼓励省份增加。《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包括全国22个省(区、市)鼓励类产业条目。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要求,新增列符合海南省发展实际情况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邮轮制造、深水海洋工程设备制造、高尔夫用具制造以及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为鼓励类项目。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施行后,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文章: 中西部地区 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6-09-26
    · 财关税[2016]21号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 2016-06-27
    ·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2013-06-17
    · 中西部地区受惠面大,东部地区减免额多 2011-12-08
    · 海关总署2009年第4号公告--关于执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11-22
    · 国发[2010]28号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 2011-11-21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