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一名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他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产的书据。
因此,公司的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他人的书据应缴纳印花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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