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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阅读次数: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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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现对2015年各月份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予以明确(详见附件)。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月份 | 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利基金、社会保险费和残保金等,核定征收企所税和个所税 | 查帐企所税预缴、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个所税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 | 车船税 | 1月 | 1月19日1月19日1月19日1月19日1月19日 2月2月15日 2月15日 2月15日2月15日 3月3月16日个所税年报3月31日3月16日3月16日3月16日 4月4月20日4月20日4月20日4月20日4月20日 5月5月18日企所税年报6月1日5月18日5月18日5月18日 6月6月15日 | 6月15日6月15日6月15日 7月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 8月8月17日 8月17日8月17日8月17日 9月9月15日 9月15日9月15日9月15日 10月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 11月11月16日 11月16日11月16日11月16日 12月12月15日 12月15日12月15日12月15日 备注 除房地产开发用地、“双定户”等允许按月申报缴纳情形外,其余正常申报仍在每年三、九月进行。 | 房地产企业采用先预缴后清算方式的,适用上述期限,对按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清算申报的除外。对其他应税事项仍按有关规定办理 | 除了按规定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以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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