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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核定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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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税务机关核定的程序如何?核定后执行中是否能随意变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大体相同,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的,不能按固定期限缴纳的,可以按次缴纳;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以1、3、5、10、15日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存税款,于次月1至1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报缴税款的最后一天,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核定后,不能随意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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