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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北京地税将对3000户纳税人开展税务检查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292
     
    2011年4月20日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召开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2011年,该局计划对3000户纳税人开展税务检查。    北京市地税局表示,2010年,北京地税局共对各类纳税人实施检查2887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7.96亿元,入库15.48亿元。全市共查处42件涉税金额5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37亿元,其中,查处涉税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    此外,2010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制售、非法出售、非法代开、虚开以及非法取得发票案件260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42名,捣毁窝点85个,打掉职业犯罪团伙25个,收缴作案设备447台,缴获印章4543枚;封堵治理发票违法短信息499万条;起诉案件194件,涉及起诉人员234人,审判案件217件,涉及人员256人。其中:管制拘役53人,判处有期徒刑203人;税务机关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3.92亿元;收缴假发票827.42万份。构建了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2011年,北京市地税局计划对3000户纳税人开展税务检查。具体工作重点将从以下九个方面展开。       一、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发挥税务稽查打击、震慑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密切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对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拒绝、逃避税务稽查等涉嫌构成税收违法犯罪的纳税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全国打击办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作为北京市市政府赋予的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牵头单位,要发挥打击办的协调沟通、督办指导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形成打击合力。今年要加大发票“卖方、买方”两个市场的惩治和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典型性大案、要案,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工作目标。重点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通讯、石油、石化等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科学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资本交易项目和广告业指令性专项检查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指导性专项检查。其中资本交易项目安排检查50户,广告行业安排检查320户,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安排630户。2010年,北京地税行业专项检查共实施检查1906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7.06亿元。    四、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统一部署,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以自查为先导,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审计型检查,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促进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有效防范重大税收流失。2010年,北京地税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4.72亿元。    五、有效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今年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存在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    六、加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健全检举案件的受理、分办、检查和处理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检举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反避税调查和税收情报核查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分析,收集关联交易信息,利用税收情报交换机制,掌握纳税人规避纳税的行为,开展反避税调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八、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监管。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对高收入人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筛选,开展外围调查,确定稽查对象。    九、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把治税与治权结合起来,全面梳理、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选案、规范检查、促进审理、强化执行四个环节,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注重税务稽查成果的反馈,定期召开稽查新闻发布会,通报税务稽查工作情况,使稽查全过程依法、规范、公正、透明,防范税收流失和执法过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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