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3/27    来源:   阅读次数:113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

    各学校、村居委会、参保个人:
      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扣费期为2014年6月6日至20日。采用学校或居(村)委会代收代缴的,请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收缴工作,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税局
      2014-03-19

      附件:参保提醒事项

      (一)新参保:首次参保人员和停保后再次参保人员应于2014年3月至5月25日,向本人户籍(暂住证)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二)已参保居民:1、已参保人员本年度无变更事项、继续参保缴费的,无需重新登记,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委托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2、已参保人员需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2014年5月25日前向居(村)委或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三)扣费的银行委托:在村居登记且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新参保居民,务必于2014年5月31日前到银行办理缴费一卡通的扣费委托,便于地税部门6月份扣费。

      (四)扣费:地税部门将于2014年6月6日至20日,开展新社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扣缴工作,村居参保的个人应在扣费帐户存足款项,代缴的学校应做好代扣代缴工作。

      (五)新生、毕业生参停保接续:各学校务必于2014年4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已离校人员(2013年7月离校的毕业生)的停保减员手续,并由接续学校做好新生的参保登记手续。2014年的毕业生仍在原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六)短信服务:在村居参保的个人请填写手机号(省内移动、联通)或小灵通(小灵通前加区号0592),便于得到地税部门提供的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相关文章: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 2014-03-27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 2013-06-1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