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5号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阅读次数:1158
     
    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5号                        2014-9-26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2015年羊毛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28.7万吨;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8万吨。

    二、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申请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含加工贸易)。商务部授权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当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5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总量,商务部授权机构停止接受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持有2014年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称有实绩申请者)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以下称无实绩申请者);
    (二)2015年1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并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三)上一年度无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社保、环保等方面的违规记录;
    (四)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2014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满足上述条件的关税配额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商务部授权机构(在京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同)提交申请。申请者需如实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当年第一次申请时向商务部授权机构提供上述有关材料。
    无实绩申请者需先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经商务部核准后提交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五、关税配额申请者可到商务部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六、有实绩申请者在年度内可多次申请关税配额,但2015年9月30日前累计申领的羊毛、毛条关税配额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014年同一贸易方式下的进口数量。进口数量按商务部授权机构收到并在网上核销且经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累计数量(下同)计算。

      七、2015年9月30日后,如关税配额总量未申领完毕,获得配额的有实绩者在已完成第六条规定的进口数量后,经商务部核准可继续申请进口配额;经商务部核准的无实绩申请者可以递交配额申请,申领数量不超过核准数量。

      八、商务部授权机构受理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第三条、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的,应及时通过商务部计算机联网系统申报。申请排序以商务部管理网络终端显示为准。

      九、商务部收到完整的网上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在网上通知商务部授权机构。

      十、商务部授权机构在收到批准通知后,按商务部批准的数量于5个工作日内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过期未出证的,系统将收回申请数量,并相应扣减该企业当年可申领数量。

      十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12月31日。

      十二、对2015年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的,关税配额持有者需于12月31日前持装船单证及有效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到商务部授权机构申请延期,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16年2月29日。

      十三、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内,关税配额持有者未使用或未用完已申领的关税配额,需将关税配额证原件交回签发该证的商务部授权机构。商务部授权机构及时将已使用数量在系统中核销并退回未使用数量,同时在相应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原件备注栏中注明并留存备查。商务部将关税配额证所列剩余配额予以收回,计入羊毛、毛条关税配额余量。当年无法完成的关税配额量最迟交回日期不得超过2015年9月15日。未按期交回者,视同未完成进口,等量扣减2016年可申领数量。

      十四、关税配额持有者在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签发该证的商务部授权机构。商务部授权机构需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核销,并将原件留存。办理延期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迟核销期不得超过2016年3月31日。未按期核销者,视同未完成进口,等量扣减2016年可申领数量。

      十五、对伪造合同或材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六、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商务部及商务部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
    1.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相关文章: 进口关税配额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19号201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2016-09-26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22号《201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6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 2015-10-10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6号201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2015-08-17
    · 《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 2014-12-31
    ·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70号2015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 2014-11-12
    ·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5号2015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2014-10-15
    ·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6号201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2014-10-15
    · 201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2号 2014-09-02
    · 2014年我国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确定 2013-10-15
    · 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2013-10-1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