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填写消费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749
     

      “此次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文件后,有许多读者提出疑问,为此,我们特别梳理了关于近期消费税相关调整的问题并邀请下城国税的工作人员进行解答。

      读者问:此次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下城国税答: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消费税申报表中新增《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适用于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申报,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读者问: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填写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下城国税答: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的填写应当注意以下方面:《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申报;该表不适用于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加工方;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表中“减(免)性质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项目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项目名称,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表中“减(免)金额”,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金额,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金额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读者问:新增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与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填写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的区别是什么?

      下城国税答:《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适用于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申报,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使用,应当注意减(免)金额栏次的填写;而《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适用于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填报,注意在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时,应当由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加上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得到。

    相关文章: 消费税纳税申报

    · 成品油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要点 2018-04-28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5-07-16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增值税、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功能升级的通知 2015-07-1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5-07-16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03-08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03-08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31
    · 国税函[2008]757号 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011-11-2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2011-11-22
    · 国税函[2008]757号 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 2011-11-22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